马尔康市2022年幼儿园新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一)小班。招收出生于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的幼儿。
(二)学前大班。仅马尔康市双语幼儿园(即“马三小学前教育中心”)招生,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计划
学校名 | 招生 班数 | 招生 人数 | 床位数 | 备注 |
卓克基中心幼儿园 | 1 | 25 | 25 | |
马尔康市第四小学学前中心 | 5 | 120 | 120 | |
马尔康市双语幼儿园 | 6 | 210 | 210 | 招年满5周岁儿童 |
阿坝州级机关幼儿园 | 4 | 100 | 100 | |
小博士幼儿园 | 2 | 50 | 50 | |
启蒙星蒙特梭利幼儿园 | 2 | 50 | 50 | |
爱氏蒙乐幼儿园 | 2 | 50 | 50 | |
起跑线幼儿园 | 2 | 50 | 50 | |
金贝贝幼儿园 | 2 | 50 | 50 | |
梭磨乡中心校附设幼儿班 | 3 | 75 | 50 | |
松岗镇中心校附设幼儿班 | 3 | 75 | 50 | 面向松岗镇、白湾乡幼儿招生 |
脚木足乡中心幼儿园 | 3 | 75 | 50 | |
沙尔宗镇中心校附设幼儿班 | 3 | 75 | 50 | 面向大藏乡、沙尔宗镇招生 |
龙尔甲乡中心校附设幼儿班 | 3 | 75 | 50 | |
草登乡中心校附设幼儿班 | 3 | 75 | 30 | |
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附设幼儿班 | 3 | 75 | 30 | |
日部乡中心校附设幼儿班 | 3 | 90 | 0 | |
党坝乡中心幼儿园 | 3 | 90 | 90 |
三、招生范围
(一)州级机关幼儿园。招收马尔康镇城镇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马尔康市第四小学学前中心。招收马尔康市户籍适龄幼儿(优先招收户籍在马林局嘉绒良友以上查米村以下的幼儿,不含嘉绒良友和查米村)。
(三)卓克基中心幼儿园。招收马尔康镇户籍的适龄幼儿(优先招收查米村、西索村、纳足村)。
(四)马尔康市第三小学学前中心。招收马尔康市户籍且于2017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五)各乡镇中心小学附设幼儿班(或幼儿园)。招收本乡镇户籍幼儿。
(六)各民办幼儿园。招收自愿就读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
四、登记所需材料
(一)马尔康市户籍适龄人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页纸上);预防接种证原件。
(二)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进藏干部职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相关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函)原件,子女与其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页纸上);《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以市卫健局提供2022年5月31日前享受“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津贴名册”为准。
(三)随迁子女。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页纸上);《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原件。
(四)行政、企事业新调入人员子女。截止报名前6个月内调入马尔康州、县、镇三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出具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函(或派遣单)复印件并经单位盖鲜章确认;调动人员与儿童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页纸上);预防接种证原件、州(市)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
特别提醒:各招生学校审验家长提交的就读材料,符合就读条件地予以预登记。所有登记材料由学校保管,作为录取和复核的依据。户籍变更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7日(含6月17日),2022年6月17日后转入户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五、招生流程
(一)公布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公布幼儿园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条件等。
(二)招生流程
1.启动幼儿预登记。(时间:6月18日--6月25日)
各幼儿园按招生范围内幼儿户籍和优抚优待对象开始进行预登记,审核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资料,登记符合条件的学生。
2.招生范围内幼儿录取。(时间:7月5日)
如果登记学生数刚好与学位数相等或未达到学位数,学校可直接录取;如报名登记人数超过该园招生学位数,通过摇号锁定招生学位。
3.剩余学位招生。(时间:7月8日)
如果招生范围内幼儿录取完后,还有空余学位,则面向招生范围外本市户籍幼儿招生,如报名登记人数超过该园招生学位数,通过摇号锁定招生学位。
4.自主选择城镇周边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就读。(时间:7月12日)
没有学位的幼儿,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松岗镇中心校附设幼儿班,或家长自主选择到民办幼儿园就读。
六、其他事项
(一)各校要公布本校收费标准,方便家长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选择。
(二)各幼儿园招生数量按市教育局设置,不再增加学位。
(三)一名学生不得报多校,否则取消报名资格,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或家长自主选择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各幼儿园学年中途禁止招收新生,转园儿童可以正常流转。
(五)加强招生疫情防控管理。各园在报名时,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到场,须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展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并视报名当天疫情防控规定做适时调整。
城区招生咨询电话:
马尔康市教育局:0837-2827652;
阿坝州州级机关幼儿园:0837-2830972;
马尔康市第三小学:0837-2822496;
马尔康市第四小学:0837-2820909;
卓克基小学:18990422287(幼儿园王老师)
马尔康市2022年幼儿升小学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户籍在马尔康市的适龄儿童和随迁子女。
二、招生时间
分批次确定登记时间,以全省招生平台政策文件公布的招生时间段为准。逾期未参加登记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该片区就读,由市教育局统筹。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实行网络平台登记。家长在“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在平台的“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中按要求进行新生报名操作。
四、招生计划
学段 | 学校名 | 招生 班数 | 招生人数 | 寄宿制床位数 | 备注 |
小 学 一 年 级 | 马尔康市第二小学校 | 3 | 120 | 0 | |
马尔康市第三小学校 | 3 | 120 | 0 | 含特殊教育学生 | |
马尔康市第四小学 | 5 | 200 | 1160 | ||
阿坝州外国语实验小学 | 3 | 120 | 0 | ||
卓克基中心校 | 2 | 80 | 120 | ||
松岗镇中心小学校 | 2 | 60 | 100 | 面向松岗、党坝、白湾、脚木足招生 | |
日部乡中心小学校 | 2 | 80 | 250 | ||
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 | 1 | 40 | 60 | ||
草登乡中心小学校 | 1 | 40 | 120 | ||
沙尔宗镇中心小学校 | 1 | 40 | 150 | 面向大藏乡、沙尔宗镇、龙尔甲乡招生 | |
龙尔甲乡中心小学校 | 1 | 40 | 100 | ||
梭磨乡中心小学校 | 1 | 40 | 100 | ||
木尔宗乡中心小学校 | 1 | 40 | 100 | ||
小计 | 26 | 1020 | 2460 |
五、招生范围
实行划片招生,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为准,凡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即为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
(一)阿坝州外国语实验小学。招收户籍在金珠街(靠原马尔康饭店一侧)、州文化宫广场以上至马林局(含查北村、牧业村)适龄儿童;马江街马尔康大桥以上至阿底村一组(含阿底村一组),不招片区外学生。
(二)马尔康市第二小学校。招收户籍在金珠街(靠原马尔康市商业局一侧)至州文工团(含州文工团)、州政协以下至市医保局机关(原市供销社)(含市医保局),马江街马尔康大桥至原武警医院以上(含查北村、俄尔雅村五组)的适龄儿童。
(三)马尔康市第三小学校。招收户籍在州文工团、市医保局机关(原市供销社)以下(不含州文工团、市医保局机关)至州卫校、婆陵甲萨广场以下至移民大桥以上、马尔康镇各村(不含查北村、牧业村、阿底村、俄尔雅村五组)适龄儿童。
(四)马尔康市第四小学。招收户籍在马林局嘉绒良友以上(不含嘉绒良友)查米村以下(不含查米村)的儿童和片区外本市户籍(含可尔因街、盘龙街)儿童。
(五)卓克基中心校。招收原卓克基镇机关、纳足村、查米村、西索村儿童及随迁子女,接收被统筹学生。
(六)松岗镇中心小学校。招收户籍在松岗镇、党坝乡、白湾乡、脚木足乡的适龄儿童,接收被统筹学生。
(七)马尔康特殊教育中心。招收以智力残疾为主的特殊儿童。
(八)沙尔宗镇中心小学校。招收户籍在沙尔宗镇、大藏乡、龙尔甲乡的适龄儿童。
(九)其他乡镇学校。招收户籍在本乡(镇)的儿童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片区内适龄人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儿童页)。
(二)马尔康市户籍片区外的适龄人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儿童页)。
(三)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进藏干部职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相关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函)原件,子女与其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以市卫健局提供2022年5月31日前享受“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津贴名册”为准。
(四)行政、企事业新调入人员子女。截止第一批次报名结束前6个月内调入马尔康州、县、镇三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出具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函(或派遣单)复印件并经单位盖鲜章确认;调动人员与儿童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五)随迁子女。以马尔康镇城关派出所发放的父母的《居住证》,子女与其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将所需登记材料按照要求以照片、扫描件等形式上传至“全省系统”的“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在进行每一批次招生时,马尔康市户籍学生需先将户口簿原件交由学校审核进行预登记,并将复印件交学校保存,符合条件的再进行网上报名。
七、招生流程
(一)公布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在“全省系统”、市级媒体、公告栏等公布各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
(二)分批次启动招生。本次招生分四个批次进行。各招生学校通过现场审验和“全省系统”审验家长提交的户口簿、《居住证》等资料,符合就读条件的予以登记。
温馨提示:户籍变更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7日(含6月17日)前,2022年6月17日后转入户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第一批次:片区内儿童和优待优抚对象招生。(时间:6月18日)
在招生当日,各学校按划定片区,以片区内适龄儿童户籍为依据进行预登记,家长将户口簿原件交学校审核,符合该校本批次招收条件的,在学校指导下进入“全省系统”报名。如城区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数,通过全省招生平台摇号锁定学位。摇号未中签的,可以报名第二批次有空余学位的城区招生学校。
第二批次:空余学位面向片区外本市户籍人口招生。(时间:6月25日)
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城区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面向片区外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含第一批次未中签学生)招生。招生当日,家长将户口簿原件交学校审核,符合该校本批次招收条件的学生,进入“全省系统”报名。如登记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通过全省招生平台摇号锁定空余学位。摇号未中签的,可以报名第三批次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
第三批次:面向随迁子女、行政和企事业单位新调入人员子女和本市未中签学生招生。(时间:7月5日)
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后,招生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面向随迁子女、行政(企事业单位)新调入人员子女和第二批次未中签学生招生,如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通过招生平台摇号锁定空余学位。摇号未中签的,直接进入第四批次招生。
第四批次:统筹安排剩余学位。(时间:7月12日)
完成前三批次招生后,各校公布剩余学位情况,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未能登记到学位的学生到城镇周边学校就读。
八、其他事项
(一)全市各学校招生计划数量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后,不再增加学位。
(二)学生不得报多校,否则取消报名资格,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学生家长可通过“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
(四)凡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招生系统开通短信服务,每条短信家长需付0.08元。
九、相关解释
(一)随迁子女指父母在马尔康有稳定工作、稳定居住场所、稳定收入,且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户籍登记不在马尔康市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优抚优待政策。根据上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求,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指在西藏工作的非西藏籍贯)干部职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抚对象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优惠政策,由州、市教育局按相关文件统筹安排。招生学校需确认相关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子女与其关系的证明材料。
马尔康市2022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二、招生时间
分批次确定登记时间,以全省招生平台政策文件公布的招生时间段为准。逾期未参加登记的儿童少年,视为放弃该片区就读,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生实行网络平台登记。家长在“四川省教育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在平台的“四川省小升初升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中按要求进行新生报名操作。
四、招生计划
学校名 | 招生班数 | 招生人数 | 寄宿制床位数 | 备注 |
马尔康中学校 | 8 | 300 | 180 | |
马尔康市第二中学校 | 5 | 200 | 750 | |
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 | 2 | 80 | 60 | 招收康山、草登、日部乡小学毕业生 |
小计 | 12 | 580 | 990 |
五、招生范围
以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为准,凡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即为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
(一)马尔康中学校。招收户籍在马尔康市的小学毕业生就读。
(二)马尔康市第二中学校。招收户籍在马尔康市的小学毕业生就读。
(三)康山九年一贯制学校。招收户籍在日部、康山、草登乡小学毕业生。
六、报名所需材料
(一)片区内适龄人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儿童页)。
(二)马尔康市户籍片区外的适龄人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和儿童页)。
(三)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进藏干部职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提供相关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函)原件,子女与其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以市卫健局提供2022年5月31日前享受“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津贴名册”为准。
(四)行政、企事业新调入人员子女。截止第一批次报名结束前6个月内调入马尔康州、县、镇三级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出具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函(或派遣单)复印件并经单位盖鲜章确认;调动人员与儿童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五)随迁子女。以马尔康镇城关派出所发放的父母的《居住证》,子女与其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将所需登记材料按照要求以照片、扫描件等形式上传至“全省系统”的“四川省幼升小招生升学信息管理系统”“四川省小升初升学信息管理系统”中,由招生学校审核。在进行每一批次招生时,马尔康市户籍学生需先将户口簿原件交由学校审核进行预登记,并将复印件交学校保存,符合条件的,在学校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七、招生流程
(一)公布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市教育局在“全省系统”、市媒体、公告栏等公布各学校2022年秋季招生计划。
(二)分批次启动招生。本次招生分三个批次进行。各招生学校通过现场审验和“全省系统”审验家长提交的户口簿、《居住证》等资料,符合就读条件地予以登记。
温馨提示:户籍变更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7日(含6月17日)前,2022年6月17日后转入户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第一批次片区内、优待对象招生。(时间:6月18日)
在招生当日,各学校按划定片区,以片区内适龄儿童户籍为依据进行登记,家长将户口簿原件交学校审核,符合该校本批次招收条件的学生进入“全省系统”报名。如城区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学位数,通过全省招生平台摇号锁定学位。摇号未中签的,可以报名第二批次有空余学位的城区招生学校。
第二批次面向随迁子女、行政企事业新调入人员子女和本市未中签学生招生。(时间:6月25日)
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后,招生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面向随迁子女和第一批未中签学生招生。
第三批次统筹安排剩余学位。(时间:7月5日)
完成前两批次招生后,各校公布剩余学位情况,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无学位的学生到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八、其他事项
(一)各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确定后,不再增加学位。
(二)学生不得报多校,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招生系统开通短信服务,每条短信家长需付0.08元。
(四)学生家长可通过“招生平台”查看录取情况。
(五)凡报名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由市教育局统筹。
九、相关解释
(一)随迁子女指父母在马尔康有稳定工作、稳定居住场所、稳定收入,且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户籍登记不在马尔康市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优抚优待政策。根据上级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求,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指在西藏工作的非西藏籍贯)干部职工、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及其他抚对象子女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享受优惠政策,由州、市教育局按相关文件统筹安排。招生学校需确认相关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子女与其关系的证明材料。
城区招生咨询电话:
马尔康市教育局:0837-2827652;
马尔康中学:0837-2823698;
马尔康市第二中学:0837-2822271;
附件:马尔康市2022年秋季小学升初中招生流程图
附件:马尔康市2022年秋季幼儿升小学招生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