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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案官方调查结果来了,父母身份信息被公开

2019-05-28阅读 155 财经 我要关注

孙小果(资料图)


近期引发舆论关注的云南昆明“孙小果”一案,终于迎来官方调查结果。


@云南网 今日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案件来源和办理进展。


2019年3月中旬,昆明市政法机关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孙小果系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罪犯,昆明市委遂及时向云南省委报告。省委高度重视,要求对该案深挖彻查,依法办理。省、市有关部门及时成立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对孙小果前科犯罪、刑罚执行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全面开展调查和审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后,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督办。


目前,案件办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相关部门已对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副庭长陈超以及孙小果重要关系人等11人采取了留置措施对孙小果出狱以后所涉系列刑事犯罪案件中的9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23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第二,孙小果的主要家庭成员情况。


孙小果母亲孙鹤予曾用名孙学梅,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原民警因包庇孙小果1994年强奸犯罪被开除公职,于1998年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继父李桥忠1992年与孙鹤予结婚,1996年从部队转业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任副局长1998年因在孙小果1994年强奸案中帮助孙小果办理取保候审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2004年任五华区城管局局长2018年10月退休;生父陈某,昆明市某单位职工,1982年与孙鹤予离婚,1996年因脑溢血中风瘫痪后病退,2016年8月20日去世爷爷陈某清、奶奶陈某芬,分别系某中学原职工,已去世;外公孙某翔、外婆吴某兰,分别系某铁路局、某针织厂原职工,已去世。


目前,孙鹤予、李桥忠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于2019年4月3日被采取留置措施,接受调查。未发现孙小果生父陈某涉及孙小果案。


第三,孙小果在监狱服刑期间因实用新型专利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获取减刑情况。


经查,孙小果在服刑期间,孙鹤予、李桥忠与监狱、法院相关人员共谋,利用并非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达到认定重大立功帮助其减刑的目的。目前,已对涉嫌徇私舞弊减刑的省监狱管理局1名干警、省一监1名干警、省二监2名干警采取了逮捕措施其他涉案人员正在调查中。


第四,孙小果1994年犯强奸罪未被收监执行情况。


1994年10月28日,孙小果因强奸案被捕后,孙鹤予、李桥忠四处活动,孙鹤予向办案部门提供了孙小果患病虚假证明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部分领导及干警徇私枉法为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三年有期徒刑后,办理了保外就医手续,导致孙小果未被收监执1998年,经昆明市有关部门调查并问责,分别对盘龙公安分局预审科原科长李万鸿、民警方永昌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四年,对盘龙公安分局其他4名民警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目前,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案情重大复杂,省市有关办案部门正在按照中央督导组和省委的要求,对孙小果1998年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再审改判以及刑罚执行和其他违法犯罪加紧开展调查工作,依法全面深入彻查该案,对在案件中为孙小果提供保护的国家公职人员、关系网和“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8日

前情提要:
孙小果“变形记”


2019年4月24日,《昆明日报》头版的一条消息,将21年前的孙小果再度拉回人们视野。


据《中国法律年鉴(1999)》“案件选编”介绍,孙小果,曾用名陈果,云南昆明人。1994年10月,其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监外执行),1997年11月因强奸等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被逮捕。


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
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原因强奸罪所判余刑两年四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另有7名同伙被判有期徒刑1年到20年不等。


《中国法律年鉴(1999)》披露,法院一审查明,1997年,孙小果曾强奸多名女性,
其中包括未成年人,并有当众情节。


上述文章中的另一个情节发生于1997年11月7日21时许。法院一审查明,孙小果为让17岁少女张某某说出其表妹张某萍和男友汪某庆的下落,纠集指使其他6名被告人将张某某和女性朋友杨某某带到夜总会“温州KTV”包房内。孙小果等人即对张某某进行殴打、侮辱,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孙小果叫他人买来的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被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一审判决后,孙小果等人不服,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早在此次被定性为“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之前,昆明坊间就盛传孙小果没有死,出狱后还注册了多家公司。


多位昆明夜场人士亦证实,孙小果出狱后改名换姓成为“李林宸”,身材发福,以昆明M2酒吧老板的身份为圈内人士熟知,认识他的人都喊其“大李总”。


据澎湃新闻,李林宸的名字最早出现在昆明商界,还是2011年8月。当时,一家名为昆明福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福井餐饮)的企业成立,李林宸担任法定代表人。2012年2月,福井餐饮名称变更为昆明饱食杰餐饮有限公司,李林宸同时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


工商资料还显示,2014年期间,李林宸作为股东,先后与栾皓程、缪黎辉等人,出资成立过云南咪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熙元商贸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成立时间均在2017年以后。


外界无从知晓,被判死刑的孙小果通过怎样的方式,从“阶下囚”成为夜店老板,其神秘的家庭背景也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但有知情人士透露,孙小果其中一次减刑,或与专利申请有关。


2008年10月27日,一名叫孙小果的申请人曾就其发明的联动锁紧式防盗窖井盖申请国家专利。


孙小果此前申请的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截图


据当初此项发明专利的代理人何某回忆,2008年是孙小果的母亲找到他所在的事务所,并提交了发明专利的相关资料,要求为孙小果代理专利申请事项,“起初我也不知道他就是那个孙小果,我们做的就是这个业务,我按照正常程序就给他代理了。”


何某称,最近媒体报道被判死刑的孙小果复出后又涉黑,他听一位朋友告知后,回头复查当年的信息,确认了孙小果的身份,“这个专利现在已经过期了。”


关于“监狱发明家”,媒体曾多次公开报道揭露打假。2015年5月13日,《焦点访谈》报道称,服刑人员利用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是骗取减刑的捷径,个别监狱管理人员因私心杂念因此被拉下水。


报道称,我国刑法第78条规定:“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应当减刑。而认定“发明创造”的最重要根据,就是获得国家专利认证,这是法院判定减刑的重要依据。


上述报道还称,2014年前,对发明专利减刑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刑法》第78条以及《监狱法》有关重大立功的第29条,较为笼统,存在漏洞;但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反映的情况来看,这些问题依旧存在。


人民日报:
背后是谁不应久问无果


针对“孙小果”一案,《人民日报》也于今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刊发了名为《孙小果背后是谁,不应久问无果!》的评论文章,全文如下:


近日,云南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将孙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一案移送昆明市盘龙区检察院审查逮捕。舆论条件反射式地以为“孙某某”就是此前报道的“孙小果”,有关部门迅即回应,孙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并非孙小果案,只是同姓而已。那么,为什么舆论会误认为孙某某就是孙小果呢?


显然是因为孙小果案太过怵目惊心,也说明对罪大恶极之人的处理是万众期盼的。此前,中央督导组专门听取了孙小果案件情况汇报,要求云南省委组织精干力量,依法严惩、深挖彻查到位,把孙小果案办成铁案。要办成铁案,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就是:孙小果的父亲是谁?他是不是孙小果逍遥法外的“保护伞”?


涉黑涉恶势力与“保护伞”之间往往存在一种共生关系。大量的案例也告诉我们,扫黑必须除“伞”,只有无“伞”可遮,黑恶势力才能无处可藏。进一步说,如果孙小果的父亲在本案中扮演了某种不光彩的角色,他是谁?他干了什么?官方必须有一个详尽的调查和通报。


从法律上来说,孙小果是法律上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人,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应当自行承担刑事责任,和他人无关。但是,孙小果屡屡逃脱法律制裁,和他的父亲究竟有没有关系,必须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无论是当年“我爸是李刚”的李启铭,还是最近挂职副县长的29岁女支行行长杨沁,“官二代”在社会转型期都是一个敏感的标签,都会引发无限的想象。20年前,孙小果在昆明当地就有“孙衙内”之称。在这个与高太尉之子高衙内一样的名号下,他是否也是倚仗着父亲的权势来横行霸道、嚣张跋扈,甚至把法律的追惩当成儿戏呢?孙小果在当年的强奸案当中究竟是不是未成年人?在被判刑后果真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最早也得2012年8月出狱的孙小果为什么2010年左右就出来?一系列的追问质疑,都是围绕他的生父、生母、继父有没有权力干预展开的。在党纪国法的“红线”前,无论孙小果的父亲职务多高、资历多深、贡献多大,只要在本案中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任何人都不要心存侥幸,谁都不能藐视法纪。


新闻可以反转,但是舆情不能反复。孙小果案引发的关注,已经产生了广泛的怀疑、不满和不信任。回应舆论关切,面向公众释疑解惑的现实需要,当地应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坦然面对,坦诚沟通,才是正确的做法。退一步说,如果孙小果的父亲和本案无关,那么,厘清他们的关系,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对于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进而树立负责任的政府形象,也是大有裨益的。


另一方面,我们也有必要呼吁舆论保持应有的理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白恩培、秦光荣这两个前任云南省委书记一个已被法办,一个主动投案,试问,云南省内还有什么样的“保护伞”权力能大过这两个人?此前,周永康等人落马早已宣示,法律面前没有不受制约的特权人物。因此,认为官方目前没有更多孙小果案的相关信息必有猫腻的想法,在逻辑上是经不起推敲的。


让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综合编辑自澎湃新闻、央视新闻、人民日报,不代表《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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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  |  蒋诗舟    责编  |  徐徜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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