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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2019年残疾人享受低保必须要知道这些内容!

2019-05-07阅读 76 道略残障 我要关注

2019年低保标准上涨、重度残疾人可增发低保金、因残疾的必要医疗费等核算扣减等等各地新“规定”你知道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给予一定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基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对达到低保线的人口给予相应补助以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做法。

困难残疾人很多都享受到低保,有很多残友们也都想申请低保,那么2019年低保政策有哪些新的要求呢?各地对残疾人申请低保有哪些特别“帮扶”呢?


2019年低保标准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 2019年第一季度各地低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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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地调整低保标准信息

 

广东省:将提高低保标准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3〕17号)和2019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部署,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发布2019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粤民发〔2019〕46号,以下简称《通知》),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18年相比,2019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稳步提升,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平均提高了61.25元/人/月、56.25元/人/月;全省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平均提高了40.25元/人/月、28.25元/人/月。

《通知》要求,各地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各地要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不得低于省制订的最低标准和当地现行标准,制订和发布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各地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当地政策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19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山东 济南:第19次调整 济南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至每人每月685元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提出,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确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此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8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480元。

 

河南:2019年城乡低保标准再提高10.6%和11.9%

河南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于近日印发《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了2019年河南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根据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7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66元,惠及311万城乡低保对象。此外,特困标准与低保标准挂钩,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至少增长11.9%,惠及全省50.4万特困人员。


河南 郑州:低保补差标准再提标

市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共同印发《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社会救助工作,我市将有一系列新举措。按照不同的情况,对农村低保户进行分类发放低保金。《方案》提出,我市农村低保按照家庭困难程度分为A、B、C三类,A类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100%补差,B类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80%补差,C类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的60%补差。在此前,我市农村低保补差标准为:A类:80%;B类:60%;C类:40%。也就是说,按照今年郑州市农村低保标准430元每人每月来看,调整后,补差标准为:430元、344元、258元。

 

河北 石家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提高

近日,石市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的保障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标准:(一)城市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671元(8052元/年),补差标准为每月平均不低于385元。(二)农村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4842元,补差标准为每月平均不低于220元。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保障标准适当上浮。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根据《关于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指导标准的意见》(石民政〔2017〕1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制定的相关文件,及时调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各县(市、区)新的保障标准确定后,按规定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江苏:低保兜底范围增大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精准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落实“加快农村重点低收入群体精准脱贫”要求,兜牢脱贫底线。

《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街接,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从2020年1月1日起,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全面达到500元/月以上;完善农村低保家庭收入认定办法,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增加的必要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康复训练费用等家庭刚性支出以及家庭必要的就业成本等,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按规定适当扣减。《实施意见》明确,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全部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江苏 无锡:确保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12000元以上,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

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和落实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残疾人“两补”、孤儿养育等各类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标准,确保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12000元以上,提前达到2020年目标,确保各类保障标准稳居全省前列。

 

青海:今后我省将按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从2019年元月开始,我省农村低保标准提高600元/年,从原3700元/年提高到4300元/年,增幅16%。以后将按照不低于10%的增长幅度,继续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水平。强化农村低保对象管理。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各项救助措施,凡符合当地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均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定期复核,及时管理更新,力求农村低保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同时,还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全面落实低保等社会救助领域信访工作专人负责、首问负责制。通过注重各部门联动督查和日常监管,努力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纵向联动和相关职能部门横向联动的监督机制,把监督覆盖到社会救助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确保我省脱贫目标圆满实现。

 

浙江:继续提高低保标准,今年将达到7600元以上

近日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截至去年底,全省低保人均月标准达到771元,位居全国省区第一。今年,浙江省将贯彻落实《浙江省低收入农户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施意见》,确保各县(市、区)最低生活标准达到7600元以上。

 

重庆:今年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缩小城乡低保差距

2018年,重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6元、410元,全年支出低保资金45.35亿元,保障低保对象89.2万人。今年将逐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确保城乡低保差距缩小到不低于1∶0.76,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3倍。

 

湖南:2019年湖南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3480元/年

根据省政府安排,2019年农村低保标准不得低于3480元/年,月人均救助不得低于185元,各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只增不减、足额保障。

2019年,全省民政系统还将深化低保专项治理,完善低保认定办法,创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机制,14个市州要全部建成核对平台,不断提高精准救助水平。

 

山东 临沂:2019年临沂市将分类提高补贴标准

据了解,我市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职责。全面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继续加强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有效衔接,将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同时,打造“善爱沂蒙”品牌,分类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和残疾人补贴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之比进一步缩小到1.4:1,确保农村低保标准稳定高于省定扶贫标准。

 

山东 德州:德州城乡低保每人每月提高50元

1月18日,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公布《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全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此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市直及德城区、陵城区、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标准由每人每月450元提高到不低于500元;其他各县(市)标准由每人每月430元提高到不低于48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15元提高到不低于365元。

 

山东 秦皇岛:秦皇岛市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

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自今年1月1日起,秦皇岛市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进一步完善和牢固全市社会救助体系。

调整后,将我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城镇不低于每人每月660元,农村不低于每人每年4400元。同时,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城市每人每年9360元和农村每人每年5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0296元和每人每年5720元。

 


重度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申请低保


在《“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中指出:“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7年2月,中国残联协同26部门和单位印发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也明确规定,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在这里需要记住几个关键词: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无法单独立户、成年残疾人、没有工作能力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单人户。这些都是进入低保贫困线的条件。

2018年10月民政部举行2018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会说道,将继续落实重病、重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单独立户申请低保。最近民政部与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民政部正在推动地方把这项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各地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到低保范围里面。

具体各地进展情况可参看:2019年重度残疾人单独立户最新进展



低保有了“新规”,部分地区重度残疾人可以增发“低保金”


  • 重度残疾人可增发低保金

民政部《关于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指出,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脱贫攻坚期内深度贫困地区的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对于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各地要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因下岗失业导致基本生活困难,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下岗失业人员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救助对象,要采取增发低保金等多种措施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

 

上海:对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配发实物或者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上海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28日于此间召开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坚持分类救助,分别明确各类救助对象和救助项目的救助内容,解决了“怎么救”的问题。

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除“按照其在本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根据家庭需要实施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同时,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大重病患者,通过配发实物或者增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措施,提高救助水平。比如2018年起,上海在低保标准调整中,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教育、营养等需求,对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提高了30%的保障标准。

 

  • 加大低保治理,农村低保治理要重点发力

在民政部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指出,2018年会同驻部纪检监察组印发《全国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集中查处整治农村低保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2019年1月29日,中央第十四巡视组向民政部党组反馈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指出目前对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提出要以专项巡视整改为契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监管责任,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主动监督和执纪问责,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力度,开展民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 拒绝“养懒汉”,下岗失业人员有此行为将被减发或停发低保金

近日,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到,纳入低保的下岗失业人员,若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可按规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

 

  • 再就业后不会立即取消低保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重新就业或创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实施“低保渐退”,给予一定时期的渐退期,实现稳定就业创业后再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于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和失能老年人等需要专人照料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要充分考虑其劳动条件和家庭实际情况,按照就近就便原则,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于重新就业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要加强临时救助与下岗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的衔接,对于享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及其家庭,要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

 

  • 设立低保渐退期

一个就是上面提到的,对重新就业或创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实施“低保渐退”,给予一定时期的渐退期,实现稳定就业创业后再退出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河南郑州已经设立了渐退期:家庭收入高于标准了,将给一定期限的渐退期。尽量让该保障的都得到保障,该退保的逐步退保。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其他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

江苏: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全部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可给予不超过2年的渐退期。


注:内容来源于网络,具体要求以当地政策为准



信息来源:广州日报、广东残联微信、民政部网站、残疾人就业促进网、中国新闻网等

编辑:小乐, 本文为公众号整理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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