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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多待遇好!深圳大批好单位在招人!专科以上学历可报名!

2019-05-06阅读 133 深圳本地宝 我要关注

毕业季马上就要来了

即将踏入社会的你

是不是正四处投简历找工作呢

除了校招、社招等

毕业生们还可以参与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等哦

还有事业单位招聘等等

今天

小编就跟大家讲讲

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和深圳近期的招聘信息

如果你不是应届生

正在找工作或准备换工作

可以跳过前面两个部分

直接拉到后面的招聘信息哦


西部计划


什么是西部计划


自2003年起,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基层开展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


招募规模


2019年,西部计划实施规模将不少于18300人,分基础教育、服务三农、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

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西部计划志愿者待遇

为进一步提高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障,自2016年1月1日起,西部计划执行方式正式调整。项目经费由原来的中央负担转变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目前,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各省将统筹中央支持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确定各省具体发放补贴标准。



地方各级财政将根据实际进行资金匹配,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


报名时间

4月17日至5月31日


报名方式

登录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各高校项目办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项目办咨询电话

全国项目办:010-85212269 

广东项目办:020-83861999


广东省三支一扶


今年广东省计划招募

2000名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

招募人数比2018年增加300人

将志愿者们派遣

粤东粤西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

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扶贫工作

服务期2年


招募对象


1.年龄不超过30周岁,须为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广东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2.省内高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外省生源应届、往届毕业生;

3.香港、澳门、西藏籍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已参加过“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不再招募。


补助标准


(1)生活补贴:

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其中省财政承担2100元,地级以上市财政统筹县(市、区)财政承担1500元,服务单位可根据实际为“三支一扶”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



(2)社会保险缴费补助

我省“三支一扶”人员统一按3600元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省财政按每人每月588元标准给予“三支一扶”人员社保补贴,各地按3600元缴费基数统筹市、县财政补足单位缴纳部分。各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将省、市统筹缴纳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和个人应缴纳部分汇总后,按月足额集中统一为“三支一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其他补贴标准维持不变

由省财政承担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在岗服务满六个月的2000元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服务期间每人3000元能力提升专项计划补贴维持不变,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基本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鼓励各地为“三支一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报名方式


有服务基层意向的大学生可登陆以下网站查询并按要求报名: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http://www.szyf.org.cn

广东省人社网:http://www.gdhrss.gov.cn

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


时间安排

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中小学招聘


招聘对象

2019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岗位表:(上下滑动可查看,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9年5月9日(下同);

(2)2019年5月9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报考学历。

(1)市外户籍人员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



(3)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其他学历的不能报考;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深圳户籍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可以报考,市外户籍人员符合对市外人员基本学历要求的也可以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上下滑动可查看,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78年5月10日之后出生)。


已超过40岁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小学临聘教师,可按其在我市公办中小学的从教年限予以抵减,每从教满1年(含学年)抵减1岁,抵减后不超过40岁的,视同符合年龄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报名报名。



2.报考时间:2019年5月9日 10:00至5月13日17:00。

2019年5月11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17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2019年5月29日10:00至5月31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含同日举行的我市市属、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的,将纳入个人征信档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划定。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19年6月2日(周日)。

分2场,上下午各1场。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10:00—11:3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9年7月1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资格初审


(一)时间:2019年7月6日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二)地点: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2019年7月6日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3)、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A代表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数,B代表公布的该岗位拟聘用人数,C代表进入该岗位的体检人数。

1.A≥5B(A>5B是指末位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C=B;

2.A<5B,若(A+2)/3≥B,则C=B;若(A+2)/3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滑动可查看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将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天。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市人力资源部门批准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超过6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其中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5月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9年5月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二)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三)属2017年、2018年毕业已分配派遣但未转正的毕业生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自行到有关单位办理改派手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报考社会人员岗位入围的,按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88121807,88125640。


深汕特别合作区选调公务员


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党政机关副处级及以下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

选调名额和职位:

计划选调副处级及以下公务员57名,安排在区直机构任职。(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入职后表现优秀的,依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深组通〔2018〕86号)等有关规定,予以重用或提拔使用。

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报考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五)年龄要求:

1.现任科员职务,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龄33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

2.现任副科级职务,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龄38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42周岁以下。

3.现任正科级职务,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龄40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龄42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

4.现任副处级职务,获得学士学位的,年龄42周岁以下;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龄4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48周岁以下。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5月31日)。

5.市外公务员转任科级职务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转任处级职务的,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且在市外机关担任同级或以上领导职务。



(六)任职年限:具体任职年限要求见职位表。特别优秀的,任职年限可相应减少一年(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5月31日)。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特别优秀:

1.近5年连续3年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

2.进入公务员队伍以来,由于工作表现突出,近5年荣获省级以上嘉奖或表彰的。

3.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作出重大贡献,近5年受市级以上嘉奖或表彰的。

4.其他可认定为特别优秀的情形。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不退回报名材料)或以PDF格式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sszzrsj@163.com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3)报考行政事务、文秘、党务、综合写作等岗位的,需提供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不少于2篇。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1号楼209室(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邮政编码:518200。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或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4.结合个人工作经历等信息,综合考量,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区组织人事局择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进入考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滑动可查看接下来的程序: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笔试和面试地点均设在深圳市。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以上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


(三)组织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我市公务员公开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57名,将适当调减考察对象名额。


(四)组织考察。

区组织人事局牵头组成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并请所在单位出具对被考察对象的组织鉴定。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57名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57名,将适当调减最终选调名额。


(六)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盐田区委组织部招聘党建专职工作者


招聘职位


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面向全国招聘党建专职工作者33名。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

4.中共党员;

5.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2019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2019年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需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2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聘用待遇


1.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职位对应的职级档次确定工资福利待遇,有晋升通道和发展空间。新聘用人员且年度考核合格,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税前),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收入不低于18万元(税前)。

2.聘用人员符合人才政策的,提供人才住房。

3.yt1903职位为盐田区人民医院党委招聘职位,福利待遇参照上述1和2执行。

4.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5月19日下午18:00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前提下,各报名考生登录:(http://yantiandangjian.zsjcyxm.com)进行网络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各报名考生上传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

(1)《盐田区党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生成,签字后扫描);

(2)身份证扫描件;

(3)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扫描件(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

(4)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出具的含院系推荐意见的就业推荐表(函)和成绩单扫描件;

(5)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证件照;

(6)个人主笔材料或获奖证书扫描件;

(7)150字自我介绍(如高校在读期间担任学生会或社团职务,请注明)。



咨询电话:

报名系统问题:0755-33060775

招聘条件问题:0755-25228719、0755-2522813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滑动可查看接下来的程序: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三)笔试

5月25日(周六、全天)进行笔试,笔试形式为客观题和申论,客观题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和党建工作基本知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考生自愿放弃,则视情况按岗位比例依次递补。如报名人数不足比例,则全部考生进入面试,同时视情况减少招录名额。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成绩合格线由盐田区委组织部统一划定。考试合格的报考者,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如考生自愿放弃,则视情况按岗位比例依次递补。考察由盐田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考察合格的,由盐田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

体检由盐田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并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2019年4月29日。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报名应聘人员应准确提供个人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盐田区委组织部解释。

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盐田区行政中心7楼。


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聘教师


选聘岗位


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选聘19名优秀教师。


2019年4月龙岗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

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选聘人员须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具有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9日之后出生)。



(二)选聘人员除基本条件外,还须获得下列个人荣誉之一: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区)年度教师、深圳市(区)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区)(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深圳市中小学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5.具有相关企业、行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目前仍在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只符合此条款的,仅限报考龙岗中等专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岗位, 岗位编号:LGXP190413):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及技术指导专家、教练、技术翻译;

(2)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目前仍在岗;  

(3)近5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人力资源、教育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4)近5年内辅导学生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主教练员。



有关要求

(一)选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到现场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时间:2019年5月8日至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3)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416会议室。


2.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不予报考;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场。报考人员须提交如下资料:

1.《龙岗区教育系统2019年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和户籍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4.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教师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6.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个人荣誉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7.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视岗位要求及条件提供,验原件留复印件);

8.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人事部门开具的在岗证明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所提供的资格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因故不能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并承诺办理聘用手续前补齐材料)。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考试。另外,资格初审只是对应聘人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滑动可查看接下来的程序: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初审结果,由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并发放面试通知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

面试由龙岗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模拟讲课的形式。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3.面试分值及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60分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发布《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0天内完成考察并确定拟聘人员,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七)审定聘用资格并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审定。对经审定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由区教育局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选,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由龙岗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申报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或虽有正当理由并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其他事项

(一)报考“龙岗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有关岗位的拟聘人员,由龙岗区教育局安排到龙岗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二)经选聘进入我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在龙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在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三)招聘查询网址及报考咨询电话如下:

1.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

2.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2488。










坪山区委政策研究室博士招聘


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一)公开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往届博士。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采取公开招聘方式引进若干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为①综合材料岗;②城市规划岗。

岗位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岗位待遇

(一)招聘人员通过面试后,在单位进行3个月的适岗考核。适岗考核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综合补贴不少于1万元(税前),转正后按32-34万/年定薪,具体面议。

(二)通过适岗考核的,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按照适宜原则协商确定岗位薪酬。



(三)对符合人才住房申报标准的,由深圳市坪山区住房保障部门优先安排一套人才住房。

(四)对引进的人员实行接受入户、合同聘用、待遇落实考核评价、职业发展等“一条龙”管理服务。

(五)对于符合申报市、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我办将协调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兑现相应高层次人才福利待遇。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将《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政策研究室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及作品集投递到邮箱:lihongyi@szpsq.gov.cn。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30日09:00至5月20日17:00。



3.报考注意事项:报名者网上所填报信息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且与面试当天提交的报名纸质材料一致;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4.面试当天须提交的纸质材料如下(按顺序装订):

①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政策研究室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原件);

②个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户口本(复印件);

④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⑤个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适岗考核

体检合格者在指定时间内前往用人单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适岗考核,考核内容以考生报考岗位的履职要求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职业品质、心理素质、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



(五)招聘录用

适岗考核结束后,按照“双向招择”原则,对于愿意留在坪山区工作的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择优录取”原则,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协议年薪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招聘辅助事务岗


职位及名额

辅助事务岗7名。

职位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原属综合办公室编外人员,被解聘不满五年的;

6、曾报考综合办公室编外人员职位,本人放弃录用不满一年的;

7、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办公楼1号楼1302室。

报名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28333616

(2)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所需下列所需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发至邮箱huangsimin@dpxq.gov.cn。



2、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材料

(1)《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学位证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4)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未婚提供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须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及工作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在资格初审时无法同时提供的,可先提供其中之一,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职位需要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计生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滑动可查看接下来的程序:

(二)资格初审

由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现场报名的人员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三)招聘形式

1、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统一进行考试。

2、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按照招聘名额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报名人数不多于招考人数3倍时,可直接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考生总成绩。

3、本次招聘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成绩合格的可纳入用人单位候补人员库。1年之内同类岗位出现空缺时,若本人同意,将从候补人员库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确定资格复审和体检人选。

5、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察。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用人单位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劳动合同,派遣至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工作。


其他事项

招聘相关资历、资格、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4月28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9年4月28日之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28日之后出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鹏新区干部人事监督举报热线:0755-28333330
















宝安区教育局选聘公务员


选调岗位


宝安区教育局综合管理类科员若干名。

报名条件


(一)深圳市直各单位、各区在编公务员,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须满足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员;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有在教育系统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四)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六)近三年来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符合所在单位调出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1.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期内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方式

(一)所需材料

1.选调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其他可体现个人优势特长的材料。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5月20日(仅限工作日)。

联系地点:宝安区新安街道洪文路1号,宝安区教育局1号楼609室,人力资源科。

联系电话:27750517(杨老师)。

电子邮箱:jcjrlzyk@baoan.gov.cn

报名材料可快递或发送至电子邮箱。



其它事项

报名截止后,宝安区教育局将组织选调考试,择优录用,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录用人员须服从岗位安排或调整。


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


招聘岗位及名额

特聘岗位4名,岗位要求详见下表:


用工模式和待遇


硕士研究生基本工资8000-10000元/月(税前),本科生基本工资7000-8000元/月(税前)。正式录用后,与人才派遣机构签订派遣劳动合同,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安排具体工作。



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发布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现场报名地点: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2号楼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310室;

邮箱报名:请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于5月20日下午5:30前发送至邮箱:liubifan@dpxq.gov.cn,材料请勿发照片格式。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相关写作材料;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派出所开具);

6.《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7.职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相关技能证书等。

资格初审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留复印件,报考者须按照报考要求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准确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初审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的初步确认,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复核、公示结果为准。

注:《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但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



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情况初审合格后通知考试。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确保手机畅通。

根据报考者成绩(总分要求在7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福田区科技中学招聘优秀校长


一、选聘岗位

深圳市福田区科技中学校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2.须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现任地级市(含市辖区)以上公办中学的校长,或有2年以上地级市(含市辖区)公办中学校长工作经历;

4.符合《深圳市福田区科技中学2019年面向全国选聘校长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优选条件

满足选聘基本条件并获得以下资格之一者可优先考虑: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校长、名校长、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班主任;国家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名校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名校长、优秀校长、骨干校长;省级以上“百千万工程”教育专家或名校长培养对象;省级教育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副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博士学位者;具有科技特色学校校长或副校长任职经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深圳市及福田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根据《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符合条件的,将享受最高150万元的个人引进奖励,并支持申报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

(三)住房待遇:引进的人才及其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按市、区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考核、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告

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5月19日在“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网站上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有意应聘者于5月19日18:00前,按顺序将报名材料(报名表、个人信息汇总表、2000字的个人事迹简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经历文件、荣誉证书、其他相关业绩材料,详见附件2)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hyc@szft.gov.cn进行报名,邮件名标注为“科技中学校长选聘+本人姓名”。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核对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依据选聘条件进行综合评判,并按拟聘名额1:10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对象(如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人数小于上述比例,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都列为现场资格审查人选),选定为资格审查者由福田区教育局进行通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通知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滑动可查看接下来的程序: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加实地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

(1)时间及地点: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2)面试分为四个环节:个人材料评分,个人述职,回答问题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各环节得分按相应权重比合计相加为该考生的面试分数。

2.实地考核

在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1:2的比例选定实地考核人选,由区教育局派出考察组赴选定的实地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进行相关情况的实地考核。

区教育局党组会议根据面试成绩和实地考核情况按拟聘岗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由福田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考察对象属于在编人员的还须在收到考察通知后1周内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同时相关单位需在证明上承诺收到商调函1个月内协助考生提供齐全的调动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聘。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公告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七)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其它事宜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年龄、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

(二)咨询电话:0755-82918332、82918335,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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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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