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快递业新规发布,其中一条“快件未经同意不能入快递柜”引发热议。
详情戳:5月1月起新规实行:快递不给送上门?不行!
5月1日, 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条例》明确,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并得到许可后,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代收点等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那么,
这项“新规”出台实施后,效果如何呢?
最近有媒体走访发现,新规实行后,深圳多家快递,只有顺丰一家严格按照新规执行!
其他快递公司,还是按照原来的工作方式:
未经得客户同意,直接将快递包裹投放在快递柜、驿站等。
做到“送货上门”真的这么难么?
又或者说,配送之前,联系一下收件人以确认收货方式,真的有这么难么?
首先,“送货上门”原是快递员的本职,快递柜、驿站的存在,不过是为了让不在家的收件人的快递有个暂存点。
快递柜实在太方便了,久而久之,部分快递员自作主张将“投放驿站”变成默认收件方式,甚至于,投放后连个短信通知都没有。
快递员将包裹放驿站、快递柜后拍拍屁股走人,但收件人还需要面对找不到包裹,逾时取件需交费,大件包裹塞不进拿不出等诸多问题。
这些时间和金钱成本,本来就不该由消费者来承担。
可能有人会说,矫情啥?不就自己下楼拿个快递么,这有何难?
可能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无所谓,但是对于一些人来说,“送货上门”就是刚需。
“送货上门”的要求合情合理,也是快递员的工作职责。
但是为什么在新规实行后,大部分的快递员还是选择“不管不顾”地投放驿站呢?
或许,这不该只是快递员的错↓
送不完的快递
“我们现在的快递基本上都是直接放进快递柜内,如果每个快件都一一联系顾客确认再送货上门的话,根本就送不完。”
对于新规实行,有些快递员大吐苦水,每个快递网点就那么几个人,快件那么多——平均每天派件500件左右,送不完还要罚钱。
若是一个一个通知,一家一家地送上门,时间根本不够。况且在深圳,绝大部分客户都是白天不在家的上班族,所以一个一个的电话沟通,会导致派件的效率降低。
不让进的小区
有些小区出于安全的考虑,不让快递员进小区,快递只能投放在小区外的驿站、快递柜等,所以送货上门,根本是不可能的。
快件被盗的担忧
在快递员上楼送货时,停放在楼下的快递车以及一车快件,谁来看着?要是快件被盗,谁来负责?这些都是问题。
所以这些送货“乱象”的存在,也不该只由快递员背锅,不送上门,不一定是因为“懒”,还有诸多客观条件限制。
所以新规要落实,除了消费者和快递员的配合,快递公司、小区管理,是不是该相应地做些提升和改变呢?
比如参考一下,深圳唯一做到“送货上门”的那家,人家是怎么做到的。
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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