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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这些地方限制燃放烟花鞭炮,请您自觉遵守!

2018-02-27阅读 149 这里是儋州 我要关注


点击图片了解活动详情

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们: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这与我们正在开展文明大行动的相关要求格格不入。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环保的新春佳节,现提出如下倡议:


一、不燃放烟花爆竹。减轻空气污染,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危害。


二、倡导文明过节。提倡广大市民、游客朋友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欢庆佳节。


三、积极带头作表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好表率,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


四、守卫蓝天你我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游客朋友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真诚希望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为了我们共同的蓝天,共同携起手来,以实际行动支持美丽儋州建设,使儋州的天空更蓝、空气更清、环境更美!


祝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们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儋州市“一创两建”工作指挥部 

2018年2月12日


限放区域

工业大道、伏波西路、伏波中路、伏波东路、兰洋路、大通路、儋州汽车西站形成的闭合区域。


限放区可以在下列时间依法燃放烟花爆竹:


(一)2018年2月15日至3月3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十六);


(二)重大庆典活动和其他节日期间,经公安机关许可,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儋州市新闻中心 编辑:王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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