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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炸中的王炸:楼市再传大利空,很多人没有看懂!

2017-04-22阅读 159 股票雷达 我要关注

导读:自从去年930新政以来,这次房地产调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把投机炒房客往死里按的节奏。但是,调控远没结束,4月20日北京楼市再出狠招!以“反洗钱”的名义,向我们展示了未来国家可以采取的一项调控楼市的杀手锏!楼市的“冷冻”恐怕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炒家们,覆辙不远,该散场了!



4月20日傍晚,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相当于北京分行)在其官网上,与北京住建委、北京银监局联名公布了一个重要文件:《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通知》。

 

这份文件以“反洗钱”的名义,向我们展示了未来国家可以采取的一项调控楼市的杀手锏!

 

我们先看一下文件的核心内容:


 1、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对房屋交易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登记,并在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环节,要求交易当事人填写确认相关的身份识别表,上传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信息。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如发生退款行为,应按原支付途径,将资金退回出卖人和买受人银行账户。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需经由买卖双方银行账户完成,办理该业务的商业银行需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缴存报告大额交易。

 

3、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售房、提供经纪服务中,有承担识别可疑交易的义务和责任。发现可疑交易行为,应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4、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


上面的意思就是说,直接提着现金啥的不行了,一定要经过银行账户。即使必须用现金的,也得由双方的银行账户完成。用银行账户完成,其实还是等同于不能用现金。


二、当政府真的想控制房价的时候,炒房者是无路可逃的!


去年底,央行副行长也发话说:我国的洗钱活动开始向房地产、贵金属交易、艺术品拍卖、典当等特定非金融领域渗透。


“这个我们几乎是空白,房地产需要抓紧去做。”郭庆平曾表示。


同样是去年,轰动一时的“华裔学生豪掷1.5亿元人民币(约合2377万美元)买下加拿大温哥华一处豪宅”新闻,因为其向银行按揭贷款约757万美元,其余款项均为一次性付清,受到质疑投资涉嫌洗钱。


当时新华社的报道说,对涉嫌洗钱的怀疑并非毫无根据。事实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多国房地产市场都极易成为国际洗钱行为的温床,各国政府已开始关注此事,但总体而言监管难度不小。


北京的这一做法出台之后,直接的影响是:贪官污吏用黑钱买房子不方便了,一些逃税的企业老板买房子不方便了。同时,楼市成交量会下滑,有利于城市调控和降低房价。

 

其实,买房子的时候必须通过银行走账,而且必须从买房者名下账户支付首付款、购房款,在深圳等其他城市早就已经实施了,估计北京也已经实施。此次,只是官方进一步重申、严格化而已。

 

所以,这项措施的杀伤力不仅仅在于可以为全国树立一个榜样,堵住洗黑钱的途径。更关键的是,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思路:国家随时可以要求购房者提供更为严格的收入证明,或者首付款来源证明。


将来,楼市调控也可以要求每个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来源,到时候可以倒查到你的钱是来自工资还是奖金,还是父母提供的援助,或是来自首付贷或者民间借贷。你突然存入自己账户的大额现金,到时候都必须交代来源,甚至可以查查你有没有交税。

 

银行认真起来,通过穿透监管的方式“认识客户”的时候,你基本上就被放置在显微镜下。到那时,买房子是一件风险极大的事情。弄不好,税务局就知道你逃税了,央行知道你洗钱了,纪委知道你受贿了,银行知道你使用首付贷了。

 

当政府真的想控制房价的时候,炒房者是无路可逃的!


三、年轻人,千万不要再贷款买房了!白白给银行打工,错失了自己的职业成长期


年轻人,千万不要再贷款买房了!为什么说穷二代、农二代、职二代,或者说普通青年为什么不要着急买房呢?


2016年月均房贷接近5000亿,而且央行新增的货币几乎都涌入了楼市贷款中。中国的房贷被透支得非常严重了,楼市泡沫大,年轻人做接盘侠要考虑清楚楼市崩塌的后果。


大多数人被高房价吓住了——现在不买,以后还会涨,房价永远比工资涨的快。现在不买,恐怕以后再也买不起了!但是,大家想过没有,在全国有多少套房子?未来5年会建多少套?


最简单的估计:


孩子父母一套房,老婆父母一套房,小2口还有1套房。还算平衡,等再过10年,双方父母去世,这样一家就3套房。再过10年,父母还会为孩子再买套房吗?


到时候房子还会永远上涨吗?大家有房子住了,房子卖给谁呢?如果未来再征收个房产税,未来谁还愿意把房子砸在手上。所以说:房子永远上涨论,是谬论,照现在的速度,用不了20年,楼市该到头了。


如果你相信,10年前上万元的手机、电脑现在可以轻松买到,我们就有理由相信:10年后,房子也许没那么贵。


现在,国家出手挤压楼市泡沫,从限购已经到限售,决心是坚定的。在高位接盘,尤其是首付不够,通过贷款或者高杠杆买房的年轻人要警惕风险。当视死如归的接盘侠,要当心飞得高摔得重。


当然你有足够的资金,想买几套房子那随便你,风险自担。但是如果经济条件不成熟,考虑租房也不丢人,不要用最具想象力的黄金10年(25岁-35岁)给银行打工,而错失了自己的职业成长期。


结语:楼市的“冷冻”恐怕不是一时半会儿的事。这次北京出拳,作为首善之区,执行调控政策之坚决、之有力前所未有!北京的一举一动历来是全国各省效仿的风向标和样板。北京示范,其他必然跟进!炒家们,覆辙不远,该散场了!


附:政策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辖区内各商业银行:


为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维护房产交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房产交易时,应履行以下反洗钱义务:


一、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对房屋交易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登记,并在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环节,要求交易当事人填写确认相关的身份识别表,上传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信息。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提供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房屋交易当事人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且必须使用出卖人和买受人的银行账户,通过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进行资金支付;如发生退款行为,应按原支付途径,将资金退回出卖人和买受人银行账户。确需使用现金支付的,需经由买卖双方银行账户完成,办理该业务的商业银行需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对当日单笔或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现金缴存报告大额交易。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售房、提供经纪服务中,有承担识别可疑交易的义务和责任。发现可疑交易行为,应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在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或义务中获得的出卖人和买受人身份信息,应当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高度重视本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将会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对商业银行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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