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桃城区辖区公民公开招聘30名招商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管理;身体健康、熟悉招商工作;掌握一定的经济、金融、管理等相关知识。
熟悉桃城区区情的优先,有招商特长的优先。
学历、年龄不限。
2、不得应聘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3月11日-3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3月12日下午即在报名地点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3、报名地点:衡水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赵圈镇政府北数第二排路西第三房间)。
4、咨询电话:2040906 。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小2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所提供的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三、招聘方式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经报名、笔试、考察、面试、体检等环节确定录用人员(各环节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和考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结合笔试、考察、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以上任一环节未按时参加的,视为放弃资格。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少于1:3,则适当减少招聘人数。
四、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经济知识、招商知识、国家当前经济政策和考生的政治素养。考察主要看考生的招商特长。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招商能力。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首先签订6个月试用协议,试用不合格,解除协议。试用期表现良好,经考核能够胜任招商工作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期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薪酬管理办法,基本工资1500元/月,绩效工资按招商成效确定。
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3月9日
武强县交警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武强县就业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警辅警人员12名,有关方案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职数
交警辅警:12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交警事业,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思想上、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3、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血检正常,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4、男性:年龄为20至26周岁。
5、退役士兵8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4名。
6、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
7、具有衡水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武强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招聘信
息。
2、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15日。
报名地点: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局窗口
报名电话:3821701
(二)报名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毕业证、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小二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资格审查和缴费:县就业服务局负责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确认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100元。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7年 3月17日8:30-17:30在武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就业服务局窗口领取笔试准考证。
5、考试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6:4折算计入总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3月1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武强县实验中学。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组织:命题、监场、阅卷工作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考试按照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程序组织考试,对违纪舞弊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3)确定面试人员:县就业服务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3月21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并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可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时间每人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笔试成绩高者,学历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7、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8、政审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9、档案审查
体检合格人员档案审查时间为3月24-25日,逾期不能提供本人档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10、聘用审批
对考试、体检、档案审查均合格的考生,由县就业服务局在武强县公众信息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由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11、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全程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2、招聘人员待遇。
被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武强县英才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定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工资每人每月1600元并加三险(养老、医疗、工伤)单位部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2、聘用后如有反映问题并经过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
的,取消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
3、体检、政审、档案审查不合格人员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桃城之窗、武强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