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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孔为余起数:县考童生,当十四名;府考七十一名,提学考第九名。明年赴考,三处名数皆合。复为卜终身休咎,言:某年考第几名,某年当补廪,某年当贡,贡后某年,当选四川一大尹,在任三年半,即宜告归。五十三岁八月十四日丑时,当终于正寝,惜无子。余备录而谨记之。
自此以后,凡遇考校,其名数先后,皆不出孔公所悬定者。独算余食廪米九十一石五斗当出贡;及食米七十余石,屠宗师即批准补贡,余窃疑之。后,果为署印杨公所驳,直至丁卯年,殷秋溟宗师见余场中备卷,叹曰:五策,即五篇奏议也,岂可使博洽淹贯之儒,老于窗下乎!遂依县申文准贡,连前食米计之,实九十一石五斗也。
余因此益信进退有命,迟速有时,澹然无求矣。
意译
老人为我占算了读书之事,说:“县考童生必得第十四名,府考得第七十一名,提学考试得第九名。”等到第二年去考试,三处考取的名次完全相符。因此我就再请他为我卜算终身之吉凶祸福。经过一番推算后,他说我某年考上第几名,某年当廪生,某年当贡生(编者注:廪生,指中国明清两代由府、州、县按时发给银子和粮食补助生活的学生;贡生,中国明清两代由府、州、县的学府推荐到京师国子监学习的人。),而后某年入选为四川一知县,在任三年半即离职还乡,五十三岁八月十四日丑时寿终正寝,可惜没有儿子。我把他的话认真地记录了下来。
从此以后,凡遇到考试,名次先后都逃不出他所算定。最神奇的是算我命中注定须领用九十一石五斗的廪生米,才能升为贡生。但当我领到七十一石米时,提学屠公即为我呈文补贡,因此我就怀疑孔老的预言不准了,没想到不久我补贡的呈文就被代理提学杨公驳回。直到1567年,宗师殷秋溟看到我的考卷,见文章写得很好,感叹地说:“这五篇论文简直就是五篇奏章啊!怎么能让这样学识渊博的读书人终老在寒窗之下呢?”于是才依县里原来的申报,正式批准我升补贡生。这时计算我所领之廪生米粮,竟正好是九十一石五斗!
从此我更加相信“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的说法,相信人生的一切皆由命运注定,因而心灰意懒,淡然无求,对所谓的名利前途更是不作妄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