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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猥亵、性侵……那些被“受害者有罪论”毁掉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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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9 00: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让女人懂爱、有钱、变美


夏天,对女孩来说,是可以穿短裙、露腿的清爽季节。


但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却成了诸多女孩心中的噩梦。


因为她们经历了可怕的偷拍、猥亵、性侵,甚至强奸,并且冠以“穿短裙就意味着来者不拒”的放荡之名。


前段时间,在一列开往温州南的G7545高铁上,一位年轻女孩小陈向列车长求助,称坐在她旁边的男人对她实施性骚扰。


据小陈讲述,由于自己的行李在身边,紧贴前座,空间不大,所以她微微将腿侧向一旁的男人那边。


在她玩手机的时候,突然感觉对方的手碰到了自己破洞牛仔裤的裸露处,但是她并没多想,以为是无意的,于是就换了个姿势。


这时候,对方更加大胆,直接将手指放在小陈的牛仔裤拉链处,慌张的小陈立马拍下照片取证。



列车长在收到女孩的求助后,立马赶往现场,没想到,在铁证如山的照片面前,男子强硬否认猥亵的事实。


一度情绪激动的男子甚至说出:“你穿破洞牛仔裤,就算摸了也不怪我!


无奈之下,列车长只好等车到站后,将二人一并带到警局。


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他终于说出,确实是先摸了小陈的腿:


“我看她被摸了也没反应,又没有拒绝,当然觉得她自己也是愿意的。”


于是,他进而向拉链处摸去。


在民警告知他要被行政拘留5日后,他依旧没有诚恳的认错态度,只是一味地强调,这不算猥亵。


像这种事情屡见不鲜,恐怖的是,人们竟然将“受害者有罪论”一次次推向舆论的高潮。


他们站在道德制高点,拿着守旧的传统观念说事:“你穿这么少,活该被性侵。


比性侵更可怕的是对女性的贬低


如果这个世界还有比犯罪更可怕的恶,我想一定是旁观者的嘴。


前几年,网约车频频爆出性侵、强奸甚至杀害女性的事件。


可恶的是,在公安机关做笔录的时候,犯罪分子居然说出“谁让她穿短裙”、“谁让她半夜出门”等恶劣的言语。


2017年,一则新闻简直让我震惊!


一位女学生在乘坐滴滴网约车的时候,不小心睡着,被司机偷拍了大腿、裙底,并发到司机群里共享。



看着这些污言秽语,实在令人发指!


但是,这则新闻一经报道后,吃瓜群众就把矛头指向了搭车的女学生。


“作为一个学生,穿成这样,就该吃点亏,长记性!”


“穿这么短的裙子,还坐网约车,不就是给司机暗示吗?”


“这女孩一定不是什么好东西,正儿八经的姑娘谁穿这么短的?”



这件事发生后,舆论并没有站在受害者这边,也没有谴责那个变态的司机,而是呼吁女性要保护自己。


什么叫做保护自己?


12点之后不要出门;出门也不要穿着露肉的衣服;外出尽量不要打车......


简单说就是,女孩们只能在白天,身穿长袍,头戴面纱,步行或者公交出门。


这种“直男癌”式的观念,蔓延在全世界各个角落。



印度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国家,却每次都以骇人惊闻的强奸案引起外界关注。


它是世界强奸率排名第一的国家,又称“强奸之国”,女性在这个国度没有尊严可谈。


平均每3分钟就会发生一起针对女性的暴力犯罪,每22分钟就发生一起强奸案,60%的印度女性曾遭遇强奸。


在印度,再保守的女性都难逃性侵之难。


曾经有人在印度街头进行采访,试图了解这个国度对性侵的看法。


令人震惊的是,几乎所有人的回答都是将矛头指向了女性,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女性给了他们性暗示,他们是不会去招惹的。


而那些所谓的性暗示,就是穿着热辣、性感。


甚至还有人骄傲的说:“你们来对地方了!”



这种可恨的思想,在中国也存在。


罪犯将自己无处安放的兽欲,无耻的发泄在无辜的女性身上,却还要说:“是她在勾引我。”


受到侵害的女性,不仅要忍受身体和心灵上的重创,还要接受社会的谴责。


一个社会之所以会有这种观念,离不开“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作祟。


而所谓呼吁保护女性的那些人,在我看来就是对女性的另一种贬低。


凭什么女人不能半夜出门?而男人可以。


凭什么女人不能穿短裤?而男人可以。


然而,可笑的是,在人们一度推崇“受害者有罪论”时,事实一次证明了:


罪犯从不在乎女性穿多少,即使穿成钢铁侠,也会被一眼看穿,甚至层层扒下。


“被性侵那天

我穿着牛仔裤和衬衫”


去年,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的一个小镇办了一场特殊的展览,主题是“性侵那天你穿了什么”,展示了曾经遭受过性侵的女子在当天所穿的衣服。


它们大多数不是热辣和性感的着装,而是再普通不过的T恤、牛仔服、泳衣,甚至工作制服。


每一件衣服背后都有一个触目惊心的故事。




这些衣服,很难跟欲望挂钩。


可依旧还是有罪犯在说:你一定是勾引我了。


关于这个问题,知乎上曾有一篇回答:


“那天是零下10度,我穿着羽绒服,里面是毛衣和衬衫,裤子也是普遍牛仔裤。


因为太冷,我用围巾和帽子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但是还是难逃罪犯的眼睛。


他一路尾随我远离闹市区,在胡同里的一间公厕里对我实施了15分钟左右性侵,其中,几乎有一半的时间是在脱我的衣服。


然而,令人发指的是一个评论:“穿得多也挡不住你卖弄风骚啊!



在我看来,对于性侵、强暴这类恶性事件,从来不存在主动勾引这一说。


因为决定犯罪的先决条件是动机,而不是女性姣好的样貌和身材。


然而,大部分人还是会为此辩论,甚至在法庭上,律师也会站在罪犯那边。


去年,一名爱尔兰的17岁少女遭到一位27岁男子性侵,之后提起诉讼。


令人无法接受的是,在法庭上,陪审团和法官居然当场宣判该男子无罪,原因竟是案发当天,女孩穿着蕾丝丁字裤。


那位为男子辩护的律师宣称,这是同意发生关系的证据:


她穿成这样表示准备好跟一个人发生关系,而这个人却被她弄成了强奸犯。


而这位律师竟然是名女性。


她的言论,代表了普罗大众,而正是因为人们都存在这种谬论,才会促成性侵案1:7的隐案率,也就是说,有7成女性在被侵害后,选择沉默。


这件事在当地引发了民愤,大家高举丁字裤游行,甚至在推特上发表了“内裤运动”。


指责法院和政府的不公,同时也呼吁社会改变“受害者有罪论”。



犯罪分子强暴的不是衣服,而是人。


如果没有扑倒这个弱小的女孩,又是怎么知道她身穿丁字裤?


而如果没有犯罪动机,又怎会去扑倒这个女孩?


而那些替罪犯“伸张正义”的人,口口声声劝导女性穿着要保守,却从不教育男人要管好自己的下半身。


这些人比扒光女人衣服的罪犯更应受到谴责,因为正是他们,才会助长罪犯的气焰。



性侵/强奸犯选择的是弱者

而不是性感


那些罪犯就像是野兽,饥饿来临的时候,潜伏在暗处,伺机而动。


但是他们的目标绝不会看着诱人的猎物,而是弱小的猎物,毕竟,当兽欲爆发,已经全然饥不择食。


所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寻找威胁性不大的受害者,完成侵害,才是最终目的。



FBI曾和马萨诸塞州治疗中心(MTC)将性侵/强奸犯分为四4个类型:


1、代偿型


这类人通常较为“无能”,自我价值感较低,在人际、家庭中常感到自卑,也缺乏社交能力。


他们会通过性侵/强奸女性来提升自我价值感,通过侵犯的举动,来补偿自己的无能感。


2、报复型


这类人对于性的需求不大,通常是因为某段经历,例如在原生家庭中受到母亲的伤害,从而对女性有“消极情绪”,通过性侵/强奸女性,报复和侮辱女性。


3、施虐型


这类人的心理极其扭曲,他们的最终目的是以攻击女性身体和心理为主,通过女性惊恐、脆弱的反应,来获取快感。


他们通常会有反社会举动,杀害受害者的概率会很大。


4、冲动型


这类人通常是在盗窃、抢劫的时候顺势实施侵犯,对性和攻击不会有太大的欲望。


从上面4个罪犯的类型可以看出,性侵或者强奸的动机完全不同。


这就意味着,他们会根据不同的动机选择侵害的对象,而不是根据衣着。



当然,动机的不同,也会使他们在选择侵犯对象时的办法不同,比如很多罪犯会选择未成年人作案。


但是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会选择弱者进行侵害。


而那些看起来“好欺负”的女孩子,就成了他们眼中的猎物。


他们会选择在合适的时机捕猎,而那时候出现在眼前的所有弱势群体,都有可能受到侵害。


想象一下,如果一个纹着青龙白虎,手拿砍刀,但是穿着性感内衣的女人走在大街上,还会容易被罪犯盯上吗?


到时候害怕的估计就是他们了吧!


你尽管穿短裙:保守≠保护


上个月,杭州一位勇敢的凌姑娘因怒骂色狼上了热搜。


事情发生在上午10点的闹市区,在过街地道的电梯上,一位男子紧贴凌姑娘。


姑娘感觉到有东西撞到了腿上,于是立马反应过来,当场怒斥了色狼。


但是色狼似乎一点都不慌张,晃晃悠悠的走出电梯,这下凌姑娘火大了!


接下来她的反应,可谓是“教科书级”对付色狼的方法。


她揪住色狼的耳光,又反手给了一个耳光,同时拿出手机录制视频,将证据保留充分,并且向人多的地方大喊“大庭观众之下拍女孩子裙子底下”。


最后,她将视频上传朋友圈,并且报警。


随后,警察将其抓获,该男子已经被行政拘留且处以罚款。


▲视频来源:新京报


这位姑娘为大家“出了一口恶气”,同时也提醒了女性,面对性侵害,不要选择沉默。


同时,面对不同的情况,我们应该用不同的方式来保护自己。


  • 对于那些长期潜伏于地铁、公交等公共场合的“咸猪手”,一定不要觉得羞于求助,在第一时间大声呼救,为自己争取更多关注和帮助的机会。


  • 如果在深夜或者偏僻的地点,受到了性侵或者强暴,一定不要觉得是耻辱,不要洗澡,搜集衣物作为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 随身携带“防狼喷雾”等,一旦察觉自己处于危险中,要学会正当防卫。


但是,在对方实施侵害的时候,如果持有凶器,一定不能用言语或者行动“刺激”罪犯。



最关键的是,作为受害者,一定不要自责。


短裙,是美的象征,并不是给罪犯发出“可侵犯”的信号。


要知道,当那些人渣有了犯罪的念头时,他们就错了。


而那些舆论的声音,也只不过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他们经历过,就该知道自己说过的话有多混蛋。


姑娘们,你尽管穿短裙,保守不等于保护。


---说在最后---


当面对可能发生的侵害时,你更应该学会“对付”而不是“保护”。


猛戳下方图片,彬彬姐教你掌握几个防身技巧,让你一招击中对方,保护自己。


▲猛戳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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